根據《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建立汽車行業退出機制的通知》(工信部產業〔2012〕349號)的規定,現將《特別公示車輛生產企業(第3批)》予以公告,特別公示期從2018年5月4日起,至2020年5月3日止。

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告
2018年 第25號
根據《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建立汽車行業退出機制的通知》(工信部產業〔2012〕349號)的規定,現將《特別公示車輛生產企業(第3批)》予以公告,特別公示期從2018年5月4日起,至2020年5月3日止。特別公示期間,不受理被特別公示企業的《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》新產品申報。被特別公示的企業經考核符合準入條件的,取消特別公示,恢復受理其新產品申報。特別公示期滿后,未申請準入條件考核、考核不合格的企業,暫停其《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》,且不得辦理更名、遷址等基本情況變更手續。
附件:特別公示車輛生產企業(第3批)
2018年5月4日
附件:
特別公示車輛生產企業(第3批)
一、整車生產企業

二、客車及運輸類專用車生產企業



三、摩托車企業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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